来源:中国网2014-06-05
对于没有完成总量减排目标、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可以实施区域限批;对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社会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这些都是一些新的规定、新的制度、新的要求。
来源:《法人》2014-06-05
决策程序等诸多方面的深度调整,这需要企业法务人员将企业行为始终规范在法律框架内,更好地为企业的长久繁荣服务;其次,国家已经对污染宣战,随着新的《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公益诉讼会越来越多
来源:中国网2014-06-04
对于没有完成总量减排目标、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可以实施区域限批;对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社会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这些都是一些新的规定、新的制度、新的要求。...我在前面回答中介绍的新《环境保护法》就充分体现了这样的理念和思想,包括提出了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坏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相关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来源:聊城晚报2014-06-04
特别是根据公众意见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对于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建立环境信用制度,实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监督环保。民众的参与更好的监督了执法部门和企业。...论未来社会组织可成公益诉讼主体环保公益诉讼迎来全民参与过去,我们时常看到一些居民联合举报污染事件的新闻,虽然媒体的曝光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不法企业的污染行为,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企业又会卷土重来,始终是治标不治本
来源:《法人》2014-06-04
四是新《环境保护法》将民间力量有序地纳入环境治理的机制中,设立了环保公益诉讼制度规定: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让公众参与决策的过程,并对权利受到侵害的公众予以合理的补偿;其次,要加大司法保障的力度,公众环境权益因垃圾焚烧等受到侵害并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环保团体依法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
来源:法制日报2014-06-03
对于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李志青认为,至少有六方面内容需要完善:根据新版环保法,对流域污染事件引入环保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提高对流域污染主体的处罚力度;引入生态补偿机制解决流域污染的赔偿问题;正式引入区域限批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4-05-26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明确规定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央视评论2014-05-22
新的《环保法》已经出台,对涉及责任承担的各方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追责机制,政府是否依然置身世外,需要厘清;套在排污企业颈脖子上的绳子,是虚无的存在,还是通过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来增加约束的力度,需要完善总而言之
来源:新华网2014-05-21
据清镇市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庭长罗光黔介绍,法庭法官19日到贵州省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送达了中华环保联合会对宏盛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而提起的水污染责任纠纷环境公益诉讼诉状,并对宏盛化工有限公司排污情况进行证据保全...故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据了解,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是我国第一个专属管辖环境案件的法庭,2007年成立以来,审理了近700件各类环境案件。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井媛媛2014-05-16
三、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新《环保法》扩大了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组织的范围,并明确了公民对环境信息获取、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如同美国相关法律一样,新环保法扩大了能够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的范围,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均应当依法受理,且未来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来源:新华访谈2014-05-15
最后通过的这个稿子扩大到了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由辖区的市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机构就可以,把信誉良好也改为无违法记录,这样就大大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但是这里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这是这次立法很大的亮点。
来源:经济观察网2014-05-14
比如公民依然不是环保公益诉讼主体、环保部门执法权依然偏弱。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解决环境问题难以一蹴而就,持续地将污染的外部性内化到企业成本,环境改善趋势逐渐明朗,这也将遏制工业企业产能无序扩张。
来源:文汇报 作者:李志青2014-05-13
要在更大范围内来审视环境公益诉讼的福利效应,就必须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利益函数和博弈过程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否则,环境公益诉讼就有可能陷入有法可依,但无法操作的尴尬境地新版环保法新增条款的基本涵义新版《
来源:中国水网2014-05-08
新环保法新增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并扩大了此前草案中屡受质疑的环境公益诉讼提起主体范围。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玮2014-05-07
环境公益诉讼到底涵盖不涵盖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责任,似乎还有争议。杨伟东认为,如果政府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对政府不作为公益诉讼也应当涵盖在内。
来源:雅式橡塑网2014-05-06
对雾霾等大气污染的治理和应对;明确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强制措施;鼓励和组织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排污费和环境保护税的衔接;完善区域限批制度;完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对相关举报人的保护;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
来源:经济观察网2014-05-05
但也有论者仍嫌环保公益诉讼主体放宽不到位,最重要的是,公民个人不能提起环保公益诉讼。...其二是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此次环保法修订备受赞誉的还有环保公益诉讼主体的放宽。在去年修订案草案二审稿中,环保公益诉讼主体曾被限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这种公益垄断遭到了舆论的广泛质疑。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殷泓 王逸吟2014-05-04
全国人大代表、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指出,在新环保法出台以前,其实有的法院已经在试点环境公益诉讼,但实际上诉讼量并不多。新法出台后,可能实践中公益诉讼的量会有所增加,但不会大量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