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06-11
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配电投资市场目的不明确中发9号文要求“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
来源:能源杂志2019-06-11
自2016年11月以来,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批复了320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6-10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其配电业务与竞争性售电业务应实现财务分离。电网企业应确保竞争性售电业务与输配电业务、调度交易业务、非竞争性售电业务、营销业务等隔离。...电改快讯 河南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实施办法发布:电网企业要确保竞争性售电业务与输配电业务等隔离河南省日前印发了《河南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对发电企业所属售电企业开展竞争性售电业务情况实施监管
来源:易电在线2019-06-10
接入自动发电控制系统(agc)的全部公用火电机组、新能源场(站)、抽水蓄能机组、自备机组、可控负荷等报价机制:电厂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用户侧参与主体:经核准、注册进入电力多边市场的各类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含拥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19-06-10
调研组指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本轮电改“三放开”重点任务之一,是快速满足新增用电需求、探索社会资本参与配电业务实现配电领域有效竞争、促进电网企业降低建设成本以利于降低输配环节电价的重要举措。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9-06-06
电网企业应确保竞争性售电业务与输配电业务、调度交易业务、非竞争性售电业务、营销业务等隔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其配电业务与竞争性售电业务应实现财务分离。电网企业所属(关联)售电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运营。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6-06
大力推进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2.提升试验区承载能力。会同广东省共同推进粤桂大桥、滨江大道、塘源一路、社学至平凤道路等跨省(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19-06-06
,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贺州市姑婆山森林生态养生旅游产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招募(项目编号:hzzfcg2019-f-71)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贺州市姑婆山森林生态养生旅游产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招募
来源:享能汇2019-06-06
建立配电业务相关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范围不包括以下4点:(1)与共用网络配电业务无关的固定资产。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19-06-06
这一结论的依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颁布的《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则对配电区域的划分协议书和配电区域划分意见的使用做出了具体安排。
来源:梧州日报2019-06-04
这也意味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取得了关键性的突破。电力业务许可证是国家能源局依法赋予电力企业从事电力业务的法定凭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以来,南方电网广西梧州供电局积极研究对策,主动向广西电网公司和梧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汇报,与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对接,及时解决办理电力许可证相关问题。
来源:能源大象2019-06-04
目前在全国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三批次)中,广东省有9个改革试点,分别在广州、珠海、深圳(2个试点)、肇庆、中山、潮州、河源和揭阳。...(1)准许收入法:先核定增量配电网企业配电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配电价格;准许收入以企业的成本和资产为基础核定。配电价格以各电压等级的合理配电成本为基础,按邮票法分电压等级核定。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2019-06-03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工作部署,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提早谋划,切实推进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依法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三批次批复同意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27个项目纳入全国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来源:能见App2019-06-03
2016年11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320个增量配电业务的改革试点,改革试点有效激发了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项目的积极性,促进了配电网建设进展,在推动提高配电网运行效率,改善供电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19-06-03
有人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等为依据提出反对。...那么,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政策,对于增量配电网及其投资者而言,公平吗?观茶君尝试着做了一点思考,并以电源接入为例提出一点非常不成熟的偏见,供各位小伙伴批评。
来源:兵哥看IT2019-06-03
2018年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首次将增量配电试点改革的意义提升到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高度,并明确在目前已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的基础上
有人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等为依据提出反对。...这,或许就是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推进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特别说明:本文仅提供一个思考角度,欢迎理性探讨。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9-05-31
2019年,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将进入实质运营期,更多新模式、新业务将进一步涌现。...当前,大多数试点项目尚未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运营模式和商业模式正在逐步探索过程中,围绕竞争性业务将有更多的拓展空间。
来源:中宏网2019-05-31
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严格区分了管制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的界限,明确了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与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无关的具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