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市人民政府2019-02-01
工业企业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工业企业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来源:发电技术期刊2019-01-30
安全可靠:以可靠性为中心,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挖掘和分析设备生产信息,诊断设备的健康状态,优化设备检修策略;深入融合人员信息、设备状态信息、环境信息以及安全管理信息,构建起以人、机、环境及管理为核心的数字化安全管理体系
来源:中国电建2019-01-28
该工程创新采用了顶管隧道环形电缆布置、预制环形电缆沟敷设等我公司专利成果,并首次引入了隧道巡检机器人,对隧道内的设备信息、环境信息、安防信息等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实现隧道内各类设备的自主巡视检测、运行数据实时监测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1-25
加强长三角区域省、直辖市以及其他相邻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享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1-25
重点企业定期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各地要建立宣传引导和群众投诉反馈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1-25
重点企业定期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各地要建立宣传引导和群众投诉反馈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1-24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大气环境,并有权获取相关大气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有利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低碳、节俭生活方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环境信用等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第二十九条本省实行市州、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发布制度。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2019-01-23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壮大节能环保志愿者队伍。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1-23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2019-01-22
环境绩效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核心部分,目前看,存在部分企业缺乏统一规范的撰写框架和体系,披露的指标不成体系,缺乏明确数据信息,简单阐述部分过多,甚至有的企业不披露环境信息,明显无法满足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等对企业环境信息的诉求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9-01-22
2017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媒体和公众提供环境信息,解读环保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1-21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建立自行监测制度,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2019-01-21
2017年,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媒体和公众提供环境信息,解读环保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中国冶金报社2019-01-21
《报告》建议,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引导更多企业采用统一标准发布环境信息;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鼓励教学科研机构发挥人才培养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19-01-20
第六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生态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有权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第六十四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通过信息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生态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有权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第六十四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通过信息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19-01-16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公众对生态环境信息关注度越来越高,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继续按照“五公开”要求,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生态环境督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环境信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衔接协调,加大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工作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来源:丰城市人民政府2019-01-15
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