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15-07-07
(十五)严格落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要求,新建示范项目水污染物控制应符合以下条件:1.工艺废水全部回收利用。2.循环水系统污水不向厂区外排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7-06
第六条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已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或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的,或未完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达的限期治理要求的,均不得进行相应污染物排污权的租赁行为。
来源:微言环保微信2015-07-05
新环保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中国网2015-07-03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2015-07-01
完善措施 认真执行排污许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通知》的要求,对全县矿山企业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了战河冼煤厂、培德铜选厂等矿山企业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海子坝煤矿
来源:中国水网2015-06-26
三大行动计划引领环境质量改善展望未来我国环境保护总体思路,在继续完善自十一五以来实施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基础上(十三五或针对重点行业/区域新增工业烟粉尘、总氮、总磷及挥发性有机物),将更加强调以质量改善为核心
来源:法制日报2015-06-24
中国海洋环境保护制度不少,但在海洋环境保护中居核心地位的陆源污染物排海许可制和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还很不健全。后果上没有建立起严厉的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
来源:公益时报2015-06-23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保税。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杂志2015-06-19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座谈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提出,为强化预防,环评必须着重守住三条底线:在区域上,要守住红线,明确不同地域生态环境功能和准入要求,决不允许突破生态红线;在行业上,要守住总量,落实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来源:能源杂志2015-06-19
赵司长曾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和污染防治司司长,在2013年调任规财司的司长,主要负责国家保护方面的区域化规划编制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
来源:发改委2015-06-18
推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支持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热电联产、城市集中供热、企业碱回收、废水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管,鼓励企业对落后工艺实施技术改造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6-17
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参与)2.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和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来源:环境保护部2015-06-17
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说,经核实,仍有少数地方和企业在总量减排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
来源:财会信报2015-06-16
与此同时,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6-16
来源:泊头市华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15-06-15
政府多方面政策支持政府在《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十二五期间对电力、钢铁、造纸、印染四个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6-12
本项目环保措施的落实到位还需要配套的灰场同步建设完成,以及项目运行依托的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意见、废水排放去向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及洪水影响分析论证最终是否可行等结论作为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性的支撑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6-11
第十二条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6-11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保税。(五)关于征收管理。...第十二条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来源:每日新报2015-06-09
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企业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