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5-09-23
其中《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到,经营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参与省内中长期市场的经营主体均应参与现货市场。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9-23
引入经营主体广泛参与省间现货及中长期交易,通过扩大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体量及经营主体参与范围,充分发现市场价格,允许经营主体在受端购买电量兑现省间中长期合同,弹性“物理执行”送电计划。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9-23
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激发配电环节活力,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破除政策壁垒,培育新能源就近利用的产消融合新模式。
来源:朗新研究院2025-09-23
表4 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关键性能参数指标“定策”经营主体参与辅助服务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协同策略(一)案例分析:基于动态规划算法的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主辅市场协同策略文献和文献分别选择独立储能和虚拟电厂作为研究对象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5-09-23
区内省间多通道集中竞价交易是区内省间中长期市场的重要补充,面向区内所有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经营主体按周连续开市,实现交易实时匹配、秒级出清。
正视负电价,理解其背后的市场逻辑,是我们推动电力系统向更清洁、更高效、更灵活方向转型的必修课,也是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主体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
来源:电联新媒2025-09-22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健全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持续放开经营主体范围,因地制宜细化完善新能源全面入市配套交易和价格机制。深化省内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推动现货市场逐步转入常态化运行。
来源:中电联法律分会2025-09-22
栏目主持人陈臻按近年来,售电市场监管案例频发,暴露出电力市场在快速发展中所面临的严峻问题,也给经营主体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电力市场经营主体而言,合规管理是企业生命线。建立并持续完善覆盖全员、全流程、全业务的合规管理体系,不仅是满足监管要求和防范经营风险的“必修课”,更是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长青的“战略投资”。
来源:能源新媒2025-09-22
若各类经营主体均可作为买方或卖方参与省间电力市场申报出清,那么在受端省内现货低价或送端可再生大发时段,送端火电机组可在省间市场低价买入受端可在生能源或其他送端可再生能源电量,以减少自身发电量,既降低了成本
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22
根据93号文“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等要求,虚拟电厂应公平参与电力市场,明确虚拟电厂提交履约保函相关管理要求与售电公司保持一致。
来源:福建省发展改革委2025-09-22
组织开展市场培训,宣贯政策要求;强化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经营主体的意见和诉求,积极回应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凝聚改革共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五)完善技术支持保障。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22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5-09-22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近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8月强制或自愿退出且生效的市场经营主体名单 (售电公司),包括1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5-09-22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9月19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9月份受理经营主体注册公示结果,包括6家售电公司、1家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
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2025-09-22
本次按照“应进则进,能参尽参”原则,满足准入及结算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全部参与结算。...新投产的发电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满足准入条件参与中长期交易的次月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转市场化交易后,次月起直接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2.增加省间外送损益费用调整原因:明确无法清分至市场经营主体的省间外送处理方式。...调整后:省间外送损益费用由于月内开展的各类短期交易无法清分至各经营主体,省外按省间价格结算,在省内按现货市场价格结算,从而产生的省间外送损益费用。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5-09-22
重大信息变更经营主体共24家,其中售电公司6家,电力用户18家。注销经营主体1家,为售电公司。截至2025年8月底,四川电力交易平台共注册经营主体77826家。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5-09-22
2025年5月,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投资绿电直连项目,为新能源并网消纳提供“直通车”。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09-22
中山市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深圳)有限公司、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列入虚拟电厂运营商目录,其中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列入售电公司目录,名单详见附件,上述经营主体在广东电力市场的注册登记自动生效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9-22
另一方面,《指引》推动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并同步明确了“电源+储能”可作为联合报价主体。...一方面,《指引》要求“形成反映供需关系和调节成本的分时价格信号”,并赋予用户侧经营主体申报量价信息参与现货市场的权利,强调日前价格对用户调节行为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