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08-01-23
此外,电网行业的垄断是自然垄断而非行政垄断,《反垄断法》已对电网等自然垄断行业进行了解释说明,有些媒体不分青红皂白见到“垄断”就横加攻击,不利于树立正确的 舆论导向。
2006-11-21
就中国电力工业的垄断形态来说,存在三种既要明确界定又要加以区分的垄断,即,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性垄断。...归纳以上所述,如果中国的电力改革以打破垄断为手段,其实质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句话,即,保留自然垄断,打破经济垄断,废除行政性垄断。
2006-11-07
国家电网公司高级顾问周小谦公开表示,输配电是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这种属性并不能因为输配分开而改变,只是由一个大垄断变成数个小垄断而已。 国家电网在此之前曾经提出过以“售配分开”来代替“输配分开”。
2006-10-18
记者:电网是自然垄断的,电网公司会不会只选择电价区间的上限?这跟固定电价就没有区别了,是否有可行办法解决? 林伯强:办法就是制定合理的输配电价。这样可以使终端电价跟着上网电价上下浮动。
2006-08-09
文章表示,目前的电企职工工资生成机制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企业员工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工资水平制定缺少横向的比较,而这些企业基本为自然垄断,所以其效益往往高于其他经济部门,所以职工的工资当然水涨船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