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1-10
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核准手续的项目,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水资源管理、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第二十条 对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同级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等相关部门,并依法将核准决定向社会公开;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1-06
三、主要环境影响结论1、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厂址选择符合城乡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2014-10-31
电力发展规划,不仅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相协调,还要超前、长远规划。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0-31
依法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严禁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擅自开工建设。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0-29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0-11
四、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部门间的横向协调衔接,改进管理办法,做到权限同步改革、同步下放,提高行政效能,依法依规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0-08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9-30
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9-29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9-26
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省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栏8 城市三区四线规划管理禁建区。
来源:四川法制报2014-09-24
《条例》规定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不得妨碍电力设施和电力通道。...关键词:电力布局新改扩工程不得妨碍电力设施据了解,因电力设施布局规划与城乡规划关系不清,与其他专业、专项规划冲突,导致大量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从而造成社会财富巨大损失和浪费的现象在我省较为普遍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2014-09-17
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对项目进行审查
来源:浙江在线2014-09-12
该公示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城乡规划领域推行阳光规划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99号),省住建厅对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
来源:山西新闻网2014-09-03
因建设需要,调整已规划的电力设施用地、电力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位置的,应当依法办理手续;因修改城乡规划给电力设施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电力发展规划,使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并按照规划统筹安排电力设施用地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2014-09-02
因建设需要,调整已规划的电力设施用地、电力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位置的,应当依法办理手续;因修改城乡规划给电力设施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电力发展规划,使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并按照规划统筹安排电力设施用地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2014-08-30
比如,随着我省电力设施建设步伐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规划与电力规划部分脱节、电力建设频遭阻碍,影响和干扰到电力设施建设。...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多个方面对保护工作进行了责任明确,既填补了法律空白,又具有浓郁的本省特色,特别是规定了政府及有关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职责,电力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关系协调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29
要明确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社会化开发利用、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准确可靠以及同步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完善法规标准等的具体措施;要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08-29
发展改革、工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业、卫生等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基础上,通过采取技术改造等措施,减少重点水污染物排放的,以及按照产业结构和城乡规划布局调整的要求关闭、搬迁、转产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在财政、价格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22
二、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要严格依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根据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发改投资 〔2013〕2662号)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服务监管责任,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