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8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的企业用地,以及作为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等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调查评估。...(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参与部门:市环保局)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企业,加强对现有相关行业企业的监管。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农药、焦化、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企业。...2020年底前,掌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农药、焦化、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评价其环境风险情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7
继续推行电镀、铅蓄电池、钢丝绳、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涉重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控制满足省考核要求。...(市国土局、农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等参与)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四)有色金属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行业类别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中的铜、铅锌、镍钴、锡、锑、铝、镁、汞、钛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冶炼)企业排污单位,均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等参与)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铅蓄电池制造、...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6
第二条(术语)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是指化工(含制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和危险废物经营等9个重点行业中关停、搬迁、淘汰或破产等企业的原址用地
继续推行电镀、铅蓄电池、钢丝绳、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涉重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控制满足全省要求。...(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财政局等参与)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商住、学校、医疗、养老机构、人口密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有色金属矿采选等行业企业。...根据国家要求,有序开展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有色金属矿采选、富锰渣冶炼、化工、焦化、电解锰、电镀、制革、危险废物经营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3
充分利用环境监测网格,重点监管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解锰、电镀、制革、石油加工、危险废物经营等重点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重点监控土壤中镉...按照国家、省关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解锰、电镀、制革、石油加工、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等行业以及建成区等区域。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2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内新建、扩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农药、制革、铅酸蓄电池等行业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填埋场所。...妥善审理因拆除有色金属冶炼、焦化、制革等污染设施,以及因处置工业废物、回收储运废弃农膜等引发的行政案件,保障土壤污染的源头预防。妥善审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民商事案件,加大对污染土壤行为的追责力度。
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1
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针对我市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农药、铅蓄电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制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的技术规定,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备案...自20i7年起,对拟变更土地使用权人以及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转移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0
在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中的耕地集中区域周边地区,建设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中的耕地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企业以及垃圾填埋场。现有相关企业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09
严格控制长江九江段、修河等重点流域干流沿岸的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
第十八条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
有条件的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陶等重污染行业,2017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的企业搬迁、改造。...落实监管责任,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