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4-08-25
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有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或改用清洁能源。...不仅是珠三角地区,广东地级以上政府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2014-08-21
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和《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4年实施方案》,出台了《宝鸡市煤炭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宝鸡市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13
3.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014年10月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并向社会公开。
来源:中国化工报2014-08-08
8月4日,《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发布。原(散)煤、石油焦、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等十余种高污染燃料种类将被禁止在特定区域内使用。北京将分步骤完成禁燃区建设工作。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08
更多详情国内最严禁煤路线图:2020年底北京城六区全面禁煤8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出台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的硬任务。
来源:水母网2014-08-08
下一步将在开展不间断巡查的同时,按照规定时限,对督办的整改事项逐个进行现场验收,加快实施重点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要加快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黄标车淘汰工作,持续削减市区燃煤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要坚持每周通报、每周曝光、每季度奖惩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巡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查验收。
全面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禁止新、改、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和导热油炉等燃烧设施。
来源:中国水泥工艺网2014-08-07
市政府已经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分2014年底、2015年6月和2015年底三个时段,在市区建成9个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06
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用户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鼓励加工、销售和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煤炭经营主体禁止违反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实施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等行为;禁止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以及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范围内单位或个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炭等
来源:烟台晚报2014-08-06
今年年初,市政府下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决定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中,高污染燃料包括原煤、粉煤等,划定了六区内禁燃区的范围。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禁燃区面积不小于建成区面积的80%。
第二十八条 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范围内单位或个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煤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7.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2013年底前,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各市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0%。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8.削减农村炊事、采暖和设施用煤。
禁燃区内任何单位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高污染燃料销售单位应按照要求逐步取消禁燃区内的销售网点。
来源:中金在线2014-08-06
8月5日,《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正式发布。北京市将首次正式划定高污染禁燃区,包括城六区和北京经济开发区全境,以及远郊区县10个新城、全市市级以上开发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05
政策国内最严禁煤路线图:2020年底北京城六区全面禁煤8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4.限制高污染燃料销售使用。...全区各地级市要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等)等高污染燃料。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04
、个体经营户和个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2014年底前,昆明市完成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要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其他的区域,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来源:水母网2014-08-0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08-01
同时城区范围内全面取缔蜂窝煤、煤球(泥)、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生产加工和销售场所,餐饮业炉灶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燃煤炉灶、茶水炉全部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来源:兰州晨报2014-07-30
示范区内禁止三建高污染工业项目根据规定,示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工业项目;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销售和使用的煤炭应当符合兰州市煤炭环保标准;示范区内的燃煤小火炉实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使用环保型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