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港口网2018-12-28
即:自2018年10月1日起,海船驶入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的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苏州港、南通港控制区范围内应使用硫含量≤0.5% m/m的燃油; 内河船舶、江海直达船舶按照现有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和...我国2018版中也做出了0.1%的规定,对于海船、大型内河船和江海直达船舶有不同的时间点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进入内河控制区的海船使用的船用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1%;从2022年1月1日起,进入沿海控制区海南水域的海船使用的船用燃油硫含量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