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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1-02-08

      (五)省发展改革委在收到配电区域划分申请至正式出具配电区域划分意见期间,配电区域划分相关各方(含申请方)原则上不得在相关配电区域内进行配电网施工建设。...三、申请与办理(一)对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已确定,但尚未明确配电区域配电区域不具备试点条件的,项目业主可按程序提出配电区域划分或调整的申请。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初审和上报。

      来源:中国科学报2021-01-19

      家单位提出的8条建议包括落实增量配电网直接接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及微电网的政策;落实配电网直接接入各类电源的权利;在公用电网不能满足供电需要等特殊情况下,配电网可以直接接入火电、水电等传统电源;进一步落实配电区域划分承诺制

      来源:中国科学报2021-01-15

      他们提出的八条建议包括落实增量配电网直接接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及微电网的政策;落实配电网直接接入各类电源的权利;在公用电网不能满足配电网供电需要等特殊情况下,配电网可以直接接入火电、水电等传统电源;进一步落实配电区域划分承诺制

      销售电价如何影响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1-01-15

      增量配电区域没有售电公司的参与,按相关政策规定,配电业主只能执行保底销售电价,必然导致向配售一体方向发展。

      来源:能源杂志2021-01-04

      四是进一步落实配电区域划分承诺制。五是落实配电网的电网地位,明确配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的结算规则。六是督促电网企业制定可操作的存量资产、存量用户处置细则。七是修订相关配电及供电政策文件。

      来源:能源杂志2021-01-04

      四是进一步落实配电区域划分承诺制。五是落实配电网的电网地位,明确配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的结算规则。六是督促电网企业制定可操作的存量资产、存量用户处置细则。七是修订相关配电及供电政策文件。

      来源: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2020-12-31

      意见表明,将配合各级政府做好试点项目申报,科学编制电网规划,合理划分配电区域。将配合政府核定配电价格,做好电费结算服务,协助交接配电区域用户,推动增量配电改革信息公开等,支持试点项目运营。

      报告|能源发展回顾与展望(2020)(下)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0-12-31

      自增量配电改革启动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分五批次明确了459个试点,陆续发布二十余份文件,从项目业主确定、配电区域划分、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部分试点退出等多方面予以指导和规范,并展开项目督查

      能源发展回顾与展望(2020)(下)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0-12-31

      自增量配电改革启动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分五批次明确了459个试点,陆续发布二十余份文件,从项目业主确定、配电区域划分、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部分试点退出等多方面予以指导和规范,并展开项目督查

      《云南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布 规定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内容

      来源:云南省能源局2020-12-24

      售电公司应当披露的公开信息包括: (一)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当披露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编号、配电网电压等级、配电区域、配电价格等信息。(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缴纳信息(如有)。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2020-12-11

      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依法享有所辖配电区域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的权利。...(二)规范增量配电业务许可管理在供电企业持有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副本“供电营业区覆盖范围”中统一标注“不含已许可的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

      国家能源局: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0-12-09

      售电公司应披露的公开信息包括: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当披露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编号,配电网电压等级、配电区域、配电价格等信息。

      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2-07

      售电公司应披露的公开信息包括: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当披露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编号,配电网电压等级、配电区域、配电价格等信息。

      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12-07

      售电公司应披露的公开信息包括: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当披露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编号,配电网电压等级、配电区域、配电价格等信息。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11-25

      我们按照《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提出资产出售、租赁、入股、产权置换四种处理方案,双方均未达成一致。”山西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卢永平对记者表示。

      来源: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2020-11-23

      (来源:微信公众号“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id:pds_league 作者:贾豫) 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存改增”试点,即原有配电区域明确、投资主体清晰、配电设施已建成且已长期处于运行状态的非电网企业资产配电网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11-20

      我们按照《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提出资产出售、租赁、入股、产权置换四种处理方案,双方均未达成一致。”山西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卢永平对记者表示。

      来源:能源杂志2020-11-19

      2018年2月,《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售电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

      来源:能源杂志2020-11-18

      2018年2月,《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售电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

      来源:能源杂志2020-11-18

      2018年2月,《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售电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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