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信部2024-05-06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来源: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4-30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可按照行业标准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4-15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河南省碳资产管理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于6月14日前将推荐文件(含附件1)和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
来源:漳州市工信局2024-04-12
加快研制工业领域碳排放管理与评价类标准,贯彻落实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有效衔接福建省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来源: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04-11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04-09
2024年4月7日,为做好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置工作,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座谈会,部分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来源: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4-09
贵州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指南(2024年)》(详见附件)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开发区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本地区绿色制造申报名单推荐文和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4-02
列入公告的企业须于每年4月15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格式见附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c@miit.gov.cn,纸质版1份,需加盖公章后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4-02
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推荐程序参考省级名单遴选程序执行,遴选标准依据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用于国家层面绿色工厂创建的标准清单(详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以及最新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
来源:工信部2024-03-28
北极星电池网获悉,据工信部消息,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作,3月25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组织召开线上研讨会,部分省份工信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重点介绍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编制进展,反馈了2023年摸底调研相关情况。各地介绍了本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和2024年工作考虑。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4-03-19
涂远东表示,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的制定,要注重与现有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的有效衔接,及产业链上中下游标准之间的有效衔接。
来源: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3-18
请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于3月20日前将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来源:电联新媒2024-03-13
3月10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指导,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储能大会暨展览会”上,浙江大学兼职教授、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原副司长刘亚芳指出。
来源:河南工信厅2024-03-06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反映。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3月4日-3月11日附件:河南省工业绿色微电网集成服务供应商(第一批)2024年3月4日
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2-28
二、具体条件(一)绿色工厂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2-26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书面反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来源:工信部2024-02-21
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3月8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12月31日前报送年度总结报告(含实际监察企业名单和监察结果等)。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2-21
有关要求请各地工信部门主动对接企业,了解企业绿色化改造情况和融资需求,并将《2024年度“绿色发展领跑计划”项目申请表》《“绿色发展领跑计划”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于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