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2024-10-16
到2024年底,水泥企业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9月底,钢铁、水泥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到2026年底,水泥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10-14
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推动工业领域锅炉、电机、变压器、空压机、换热器、泵、通风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10-12
制定《关中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支持限制类项目升级改造,关中地区逐步退出未完成升级改造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不断提高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准入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对属于节能降碳工业重点领域的新建项目必须按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项目,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10-12
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等标准及政策要求。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4-10-12
工业重点领域新上项目主要产品能效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强化特大型“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源头把关,主动邀请国家层面专家指导。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4-10-11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4-10-10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2024-10-10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10-09
来源:滨州市人民政府2024-10-09
严格落实“两高”行业、企业能效改造提升方案,2024年全面完成炼化、焦化、有色等13个行业企业节能减煤技改任务,2025年4月前煤电、铸造等行业企业全部改造到位,力争到2025年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两高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2024-10-09
来源: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2024-10-09
新改扩建项目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的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改扩建项目方可投产。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2024-10-09
深入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推行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到2025年,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创建国家、省级绿色制造单位30家以上。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10-08
到2025年,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2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装备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增强。(四)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2024-09-30
严格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限制条件,加快推进绕城高速内(不含开发区和县域工业集中区)达不到能效标杆和环保绩效a级(含绩效引领)的企业退城搬迁。
来源: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09-30
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严格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遏制违规新增产能,新建和改扩建水泥、平板玻璃项目满足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指标要求,禁止以技术改造等名义扩大水泥、平板玻璃产能,逐步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机制
来源: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9-27
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5
到2025年,建筑、卫生陶瓷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的装备基本清零,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装备比例均不低于30%,力争达到50%以上。...到2025年,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2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装备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增强。(四)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
严格执行水泥行业能源消耗限额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熟料装备清零,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建设全厂环境管控平台,记录相关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清洁运输情况。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09-24
2.能效标杆水平。...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单一产品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增发单一产品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