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6-09-22
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5〕44号)第三款明确规定: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营造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指定经营主体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6-09-22
我们紧扣天水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定位,持续深化“三零”“三省”办电服务,惠及经营主体1.1万余户,节约办电投资6941.39万元。
“获得电力”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优势领域,开局“十五五”,我们锚定甘肃省“西部标杆、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总目标,紧扣经营主体经营发展刚需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有力破除了长期制约办电服务的堵点难点,逐步补齐了城乡供电服务的短板弱项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2026-09-22
建立数据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推动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多元经营主体发展。鼓励行业重点企业开放场景,带动细分产业链数据服务创新发展。
创新“绿电聚合”模式,推动“东数西算”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序发展。持续推进电碳融合发展,4项成果亮相第四届上海碳博会。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6-09-22
为加强湖南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管理,有效防范电力市场风险,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和最新湖南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已对2025年度参加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开展了信用评价,评价结果见附件
来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2026-09-22
此举进一步提升了电力市场交易频次和灵活性,有助于健全与新型电力系统相适应的市场机制,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电力交易服务。...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历时4个月的推广、建设,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各省电力中长期市场(除西藏外)全面实现按自然日连续运营,市场经营主体反响积极、交易活跃。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6-09-22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经营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落地实施,加强政务服务效能评价。深化“一网通办”,拓展免申即享、民生直达、无感智办、跨域通办。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9-21
第四条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9-21
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新能源全面入市,电力现货市场步入转正式运行加速期,电价随行就市、由市场供需形成。各地加快推动中小型用户全量入市,虚拟电厂、独立储能、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2026-09-21
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有序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创新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高质量建设中欧班列国家集结中心,稳步扩大中欧班列开行规模。提升国内班列运行质效,大力发展铁海联运。
来源:河南电力交易中心2026-09-21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9月20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经营主体申请注销的公告,洛阳峰和新能源有限公司等5家发电企业;华润新能源(内黄)有限公司(独立储能企业)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请注销,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上述经营主体的注销申请
来源:宜春市人民政府2026-09-21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三、保障措施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6-09-21
现阶段,提供调频服务的经营主体包括水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燃煤机组、燃气机组、独立新型储能;随着市场发展,逐步纳入其他具备提供调频辅助服务能力的经营主体。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2026-09-21
完善黑土地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以规模经营实现黑土地大面积保护。到2030年,基本形成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第二节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系统防控和安全利用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来源:义乌市人民政府2026-09-21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做强“土特产富”全产业链。推动传统农业和休闲旅游、特色文创等业态有机结合、协同发展。...获评全国地级市营商环境“双十强”,经营主体总量突破216万户。城乡面貌展现新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山区县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2026-09-21
(责任分工:省林草局)(三)培育壮大特色生态产业依托“九珍十八品”“龙江绿碳”省级公共品牌,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引入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国有林场经营类项目,探索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等多元化运营模式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6-09-21
号)等文件要求,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现对2026年8月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动态目录情况汇总如下:一、月度总体目录情况截至2026年8月31日,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共计209513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6-09-21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省内经营主体参与跨经营区“点对点”交易的问题解答,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跨经营区“点对点”交易已经常态化开市啦!...为帮助广东省内经营主体更好理解并参与跨经营区“点对点”交易,本篇将从跨经营区与南方区域内跨省“点对点”交易的异同、合约签订需统筹考虑的因素、批零传导机制、绿电环境价值结算衔接等方面,对主体关心的热点问题统一梳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