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电e家2023-11-23
2023年3月,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2022年二氧化碳排放报告》指出,2022年中国碳排放量约为114.8亿吨,约占全球碳排放量的28.87%。
来源: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11-20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鼓励重点企业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三)增强计量监测能力。
来源: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11-17
来源: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23-11-17
引导市属和区县属国有企业以及上市公司、重点排放企业建立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发挥环保、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及新闻媒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
来源: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23-11-16
引导市属和区县属国有企业以及上市公司、重点排放企业建立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发挥环保、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及新闻媒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1-13
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环气候〔2023〕179号各相关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3-11-08
郑颖指出,当前对电-碳协同呼声最大的是电力消费侧,特别是面临碳排放报告与核查要求的企业,以及出口型企业。电力消费侧希望通过参与一种机制,尽可能满足多个政策要求,从而合理控制合规成本。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2023-11-07
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逐步扩大宁东基地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范围,落实企业及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23-11-06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3-11-03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3-11-02
来源:环球零碳2023-11-01
《通知》要求“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而其他行业则要求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27
修订出台核算核查指南,将碳排放报告核查涉及的公式从27个减少至12个,优化了核算方法,有效提升了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国家-省-市”碳排放数据质量三级联审机制。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2023-10-27
来源:四川省经信厅2023-10-27
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创新推广碳披露和碳标签。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10-27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19
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他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应于2023年12月31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