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05-12
有关计量技术机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节能中心、节能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结合已经开展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情况,认为有适于推广的经验、做法并梳理成项目的,自愿填写《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申报书》(...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中国节能协会、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和中国计量协会(以下简称有关行业学协会)要加大对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宣传,积极组织和动员有关计量技术机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节能中心、节能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的梳理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