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享能汇2023-07-17
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可转让。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但仍纳入能耗强度考核。...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1258号):风、光、水、地热、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发电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在2020年基数上,“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2023-07-12
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免予考核等政策。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2023-07-11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2023-07-10
重点保障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能耗指标,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对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项目能耗平衡。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2023-07-10
“十四五”时期地区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县(市、区)能耗双控考核。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支持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3-07-10
火力发电在全国电力生产中超过80%,北方地区发电量占全国的70%,而南部地区电力消费量又约占全国的70%。近年来,随着全球能源转型趋势日渐增强,哈萨克斯坦对清洁能源的需求更加迫切。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3-07-10
此外,202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绿色电力证书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3-07-07
来源: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7-07
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项目能耗平衡。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2023-07-07
来源: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3-07-06
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7-06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新建或改扩建的年能源消费量达到1000吨标准煤(含,电力按当量值计算)或者年电力消费量达到5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适用本规定。
来源: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2023-06-30
“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各县市区评价考核年度比2020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从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6-30
来源:咸阳市人民政府2023-06-30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2023-06-29
“十四五”时期地区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支持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6-27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的执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来源:景德镇市人民政府2023-06-26
落实好国家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免予考核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