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市发改委2025-11-04
原文件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2025-11-03
对于本细则印发之日前已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备案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并网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作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要求。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1-03
对于本细则印发之日前已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备案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并网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作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要求。...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上能电气2025-10-31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迈入新阶段,国家能源局最新分布式光伏开发和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原则上大型工商业光伏项目需全额自发自用、禁止余电上网,一般工商业光伏项目不可全额上网,为工商业光伏带来了新的挑战。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0-31
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执行。(一)直连方式1.并网型项目。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2025-10-30
2025年4月3日,省能源局印发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建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应当尊重建筑产权人意愿,各地不得以特许权经营方式控制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资源。
来源:乌审旗能源局2025-10-30
据了解,此次政策废止依据2025年,国家及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相继出台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新政策和新实施细则,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
来源:国网新能源云2025-10-30
a: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年版),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地面分布式电站应该按集中式项目参与竞价。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5-10-30
“最低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第五条和重庆市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印发的《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2025-10-30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5-10-29
为更好落实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引导山西省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山西省能源局会同相关单位起草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百问百答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0-28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陆续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称《管理办法》)、《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等光伏管理文件,对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备案到并网运行全生命周期作出具体规定
来源:国网新能源云2025-10-28
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年版),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年版),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
来源:电联新媒2025-10-27
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一般不超过20%,自发自用电量占用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且比例需持续提升,分布式光伏作为直连电源更是需要直接接受《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上海市发展改革委2025-10-24
原文如下:关于增补和调整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文号:沪发改能源〔2025〕20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规〔2022〕104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5-10-24
原文见下: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光伏发电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简称《办法》)、《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0-24
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光伏发电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简称《办法》)、《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