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人大2021-08-08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七时从事产生干扰正常生活的噪声污染的货物装卸、室内装修、健身娱乐等活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03
逐步在各地市的医院、学校、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区域增设监测点位,在工业活动较多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乡镇村庄设置监测点位。
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2021-06-15
0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排放超标工业企业。(二)因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的企业事业单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6-09
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强化夜间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热点领域噪声污染。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6-09
详情如下:来信:关于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5.3.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中,5.3.3.1 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 m、高于围墙0.5m 以上的位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6-04
第四十四条 禁止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第四十六条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在居住区、文教区使用广播喇叭叫买叫卖。禁止在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从事噪声超标、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休息的活动。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4-01
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强化夜间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热点领域噪声污染。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31
环境违法行为因被媒体曝光等引起强烈不良社会反响的;(六)环境违法行为造成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的;(七)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环境违法证据的;(八)环境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九)在高、中考结束前十五日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擅自进行环境噪声扰民作业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29
防止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路面;(四)遵守道路通行规定,不得超载超限运输,不得超速行驶;(五)保持车辆整洁,密闭运输,防止建筑垃圾飞扬洒漏;(六)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车辆通行证等相关证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七)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渣土运输作业时间为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20-07-08
该单位未提前向所在地审批部门提出夜间施工作业申请,擅自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作业。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来源:环境科普2020-06-19
推动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统筹城市区域、交通及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区域增设点位,形成普查监测与长期监测互补,面监测与点监测结合的监测网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09
第三十五条(特殊时段施工管理和绿色护考)禁止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5-29
6.3.4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 structure-borne indoor noise from associated facilities指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激发的室内噪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5-29
来源:天津广播2020-05-02
依据津交记【2019】20号《关于铁路涉地有关事项工作协调会的会议纪要》及津交记【2019】22号《关于津秦津保铁路河东区、西青区、北辰区沿线安装隔音窗问题工作协调会的会议纪要》,为线路两侧200米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加设隔声窗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04-01
《办法》第8条明确禁止夜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以及3类例外情形(即抢修、抢险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和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04-01
第八条 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30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太原生态环境2020-03-23
(二)负责以下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1.机动车辆噪声;2.偶发性强烈噪声;3.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4.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12
不得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使用广播喇叭叫买叫卖。在娱乐、宾馆、酒店、商场(店)、集市、写字楼等公共场所不得从事噪声超标、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休息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