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网技术2020-08-13
对于电网企业而言,低价用户供电价格与发电企业购电价格倒挂,直接造成经营亏损,不利于售电市场可持续发展。...可见,当低谷电量超用时,用电方的平均购电电价略高于发电企业的平均上网电价,市场略有盈余,这样会促使低谷电量尽量入市。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8-12
7月,电力直接交易结算电量25.47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1.92%,平均购电价让利0.226分/千瓦时。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0-08-11
交易成交情况7月,组织了8月份(8-12月)电力直接交易,全为售电公司代理交易,成交电量2.5亿千瓦时,平均购电价让利0.17分/千瓦时;组织了8-9月低谷电增量交易,成交电量84万千瓦时。...市场结算情况7月,电力直接交易结算电量25.47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1.92%,平均购电价让利0.226分/千瓦时。其中:电力用户直接交易2.21亿千瓦时,售电公司代理直接交易23.26亿千瓦时。
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2020-08-11
但在这期间,lf公司从未调整过市场内商户的预购电价格,对市场内商户仍一直按1.25元/千瓦时的价格收取电费,涉嫌构成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电力2020-08-06
而这次《基本规则》增加的内容,如在价格机制中,用户侧购电价格增加了辅助服务费用,此举进一步还原了电力商品属性,增加了传统电厂削峰填谷等辅助服务的积极性,促进了新能源的消纳。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8-05
北京先见能源咨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沈贤义表示:“企业电力成本构成比较复杂,大致分为三类:由购电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的电能成本,用户自行投资建设的电力工程成本,以及运行维护等相关成本。”
来源:光伏們2020-08-03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明确了补贴兑付主体责任,“电网企业依法依规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及时兑付电价,收购电价
来源:CWEA2020-07-24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7-22
从2016年开始,广东开启了售电侧的改革,引入了中长期交易概念,也就是电厂与终端用户可以签署双边购电合同,定价方式采取“价差模式”,也就是发电侧和用户侧购电电价均是在之前上网电价和分时目录电价的基础上加上协商的价差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7-20
经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最终售电公司成交电量为252000兆瓦时,平均购电价差为-1.74元/兆瓦时。...重庆市2020年8月份交易结果:平均购电价差-1.74元/兆瓦时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发布重庆市2020年8月份交易结果的通报》,售电公司双边协商交易形成的无约束交易电量共252000兆瓦时。
来源:河钢集团2020-07-20
二是增强河钢售电创效能力,借助统一购电价格优势,为集团降低成本超亿元。三是推动河钢碳资产公司发展。通过积极与全国碳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稳步推进河钢碳交易机制、碳管理专家库和信息系统等工作。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0-07-17
经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最终售电公司成交电量为252000兆瓦时,平均购电价差为-1.74元/兆瓦时。...经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最终售电公司成交电量为252000兆瓦时,平均购电价差为-1.74元/兆瓦时。三、其他具体内容请有关市场主体登陆电力交易平台查询。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7-17
6月,发电企业省内平均结算价差-25.12元/兆瓦时,售电公司平均购电价差-15.44元/兆瓦时,零售用户平均降价22.66元/兆瓦时(含扩需增发、减弃扩需专场交易降价)。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0-07-17
6月,发电企业省内平均结算价差-25.12元/兆瓦时,售电公司平均购电价差-15.44元/兆瓦时,零售用户平均降价22.66元/兆瓦时(含扩需增发、减弃扩需专场交易降价)。...1-6月,发电企业省内平均结算价差-20.99元/兆瓦时;售电公司平均购电价差-16.09元/兆瓦时,零售用户平均降价17.45元/兆瓦时(含扩需增发、减弃扩需专场交易降价)。
来源:三湘都市报2020-07-16
至本案调查终结,当事人已退还多收购电价款381691元,尚未退还1户多收购的电价款9249元。对此,岳麓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390940元,并没收未退还的多收价款9249元。...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该物业公司根据物业使用人不同,分别收取1.08元/度、1.0元/度和0.98元/度三个档次电费,共收取购电金额为2392182元,总购电量为2260147度,其中多收购电价款为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7-10
最主要的变化是在价格机制中,用户侧购电价格增加了辅助服务费用,此举将进一步促进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同时,《规则》在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偏差电量调整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