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09-26
(四)评价机构应在评价报告完成后的三十日内,将评价报告报被评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在区、县(市)工信部门备案(产废企业可不在该区县),由区、县(市)工信部门汇总报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材料需保存五年以上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3-09-22
全文如下: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为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