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能源网-中国能源报2015-06-29
对符合河流水电规划项目、符合国家水电站设计和施工规程规范,安全有保障的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厅审查,没有重大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继续开展建设工作,建成后按规定办理入网手续...对符合河流水电规划、符合国家水电站设计和施工规程规范、安全有保障的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厅审查,没有重大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再办理并网手续;3号文发布前已建成,并获得电网企业介入系统批复和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