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4-29
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应采取治污设施升级、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等措施,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区域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4-24
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强化城市(县城)建成区内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重点加强对汇水区内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单位的管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4-22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4-22
开展火电、钢铁、水泥、砖瓦、铸造、陶瓷、碳酸钙粉体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无组织排放管理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排放节点、污染物种类等,制定无组织排放整治方案。...对街区、单位、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清理脏乱差行为,门前实行“三包”,依法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建立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排放管理清单,推行油烟达标市场准入管理机制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4-16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化学纤维(不含无机纤维)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4-15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城镇建成区以外地区500 m3/d以下规模(不含5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混有工业和农业废水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4-12
开展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砖瓦、铸造、陶瓷、碳酸钙粉体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无组织排放管理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排放节点、污染物种类等,制定无组织排放整治方案。...通过改造深化有组织排放控制,使烧结生产工序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铁精矿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4-12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4-10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小于500m3/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规模大于500m3/d(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执行db12/ 599。
来源:北京日报2019-04-07
20年来,北京市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新车和在用车排放管理,以及油品质量等多个方面的严格地方标准,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不断加强交通管控和经济激励,已逐渐形成“车-油-路”一体化的城市机动车排放综合控制体系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9-04-04
第八条(监测、报告、核查)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合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量。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4-04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4-0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4-01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500 m3/d (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4-01
第六条【运行和排放管理】正常情况下,火炬长明灯必须点燃,确保火炬点火及时可靠,燃烧完全确保不脱火,保障排放的火炬气燃烧稳定,确保燃烧完全。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3-29
本标准规定了处理规模在500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适用于处理规模在500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3-29
详情点击生态环境部印发《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3-28
c)排污单位启动、停机等非正常情况造成短时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时,应通过加强正常运营阶段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排污单位年或特殊时段排放量满足许可排放量要求。...5.7.2.2 排放量合规判定方法污染物排放量合规是指:a)排污单位污染物年实际排放量满足年许可排放量要求;b)排污单位启动、停机等非正常情况造成短时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时,应通过加强正常运营阶段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3-27
生态环境部发《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明确了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