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信部2022-10-10
(五)推荐单位应当加强对最终入选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并给予优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示范工厂培育基础上创建智能制造先行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示范工厂培育基础上创建智能制造先行区。(五)实施动态管理。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有效期为3年(自示范工厂名单发布起),按照“动态调整”原则,定期开展复评。复评不通过的取消示范工厂称号。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2-09-20
尽快实现“一谷引领、三基联动、五台支撑、多点示范”的产业发展格局,打造氢能前沿技术策源地、关键技术主阵地、京津冀氢能科技示范和产业高端装备的智能制造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