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2025-08-08
二是要共同推动电力市场建设,各市场经营主体应积极建言献策、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要认真研究市场、积极参与市场、主动适应市场,推动甘肃电力市场朝着更为成熟完善的方向稳步迈进。
来源:中共河池市委员会2025-08-08
建立稳固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截至2025年5月底,全市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51家(个),通过带种带养、就业务工等方式带动7.51万户脱贫户(含监测户)增收。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8-07
尽管2024年修订的《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鲁监能市场规〔2024〕24号)文中已经提到“现阶段辅助服务市场暂只开展调频(二次调频)辅助服务、爬坡辅助服务的集中交易”“新型经营主体按自愿原则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这意味着山东电力市场的经营主体大幅扩充,预计省内发用两侧市场化电量均将超过85%,两者共同在市场中形成完整准确的价格信号,进一步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
来源:能源新媒2025-08-07
136号文实施前,山东遵循保持市场完整性基本原则,系统构建了火、风、光、核等全类型发电主体、全体工商业用户和新型储能、抽水蓄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参与的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类型全、交易规模大、开放程度高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5-08-07
信息披露范围延伸至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零售等全市场类型,涵盖电能量、绿电绿证等全交易品种,贯穿年、季、月、周、日等全时间周期,实现对发电、用电、售电、新型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及市场运营机构的全主体覆盖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5-08-07
未开展日前市场时,日前预出清结果不作为结算依据(仅向经营主体披露)。支持用户侧报量报价参与日前市场,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用户侧按照在不超过最大用电功率范围内自主决策申报购买量,不进行偏差收益回收。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8-07
来源:电联新媒2025-08-07
随着现货市场的逐步推广,其定价模型——“节点边际电价(locational marginal price,lmp)为人熟知,但在中长期高比例签约及结算参考点固定选择的背景下,经营主体往往更重视现货价格的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5-08-07
8月5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第三批工商注吊销经营主体自动注销市场注册的公告。...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了2025年二季度经营主体工商注册存续状态核验工作,苏州惠锋塑业有限公司等692家电力用户、南京能网固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发电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或吊销,现发起自动注销程序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08-07
请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市场政策规则,诚信经营、有序竞争,杜绝集中报价、串谋报价、利用市场力和信息不对等操纵价格、妨碍市场改革红利合理传导、侵害第三方权益等行为。...1065号,以下简称“106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向零售用户传导市场改革红利,对于各售电公司月度平均度电批零差价高于0.015元/千瓦时的部分进行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明确规定“严禁售电公司与其他经营主体通过私下协商
来源:电网头条2025-08-07
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经营主体,需要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或者“e-交易”app办理市场注册手续。注册生效后,即可按照相应电力交易规则参与市场交易。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2025-08-07
,也囊括了近年来快速发展的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在计量装置管理方面,要求电网企业根据市场经营主体需求在产权分界点安装计量设备,明确装置应满足远程采集、自动传输、定期校核等技术要求,同时强化市场经营主体在装置配置、故障处理、误差核查等方面的协同责任,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二)保障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规则》通过透明化结算、强化风险防控等措施,切实维护了市场经营主体的利益。推动实现结算透明化,要求披露结算变动原因,单独列示科目,避免“暗箱操作”。
同时,鼓励条件具备的地区可以进一步优化时序,服务广大市场经营主体。...《规则》多处体现公平原则,如电网企业应与市场经营主体协商明确计量装置安装位置;不得设置不平衡资金池,每项结算项目均需独立记录、分类明确疏导并详细列支。
(三)促进经营主体规范运营《规则》为经营主体的运营设定了规范标准。经营主体为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必须严格按照规则要求,规范安装计量装置、准确申报用电数据等。
(二)规范电费结算,促进电费支付透明高效一是清晰界定了经营主体与电网企业的双向义务。...二是大幅提升电力市场计量结算数据的标准性,打破地域“孤岛”,从国家监管层面到经营主体层面,均会提升使用便捷度。
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市场经营主体对结算依据、电费账单提出异议和后续处置基本流程、时间要求,以及市场经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就异议或争议达成一致后的追退补和清算流程,更好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市场经营主体愈加多元。《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增至81.6万家,同比增长8.9%。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08-07
今年以来,湖北电力市场建设运营不断取得新突破,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经营主体突破万家,新型主体不断涌现。...为服务经营主体进一步了解市场、参与市场,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策划开展“电力市场进万家”活动,本期推送“市场注册服务-发电企业篇”相关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