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2-16
城市建设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加快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鼓励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三)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5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支持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参与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塑料可回收物,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2-15
针对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指导意见》鼓励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三是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对分类收运、焚烧处理能力以及资源化利用率部署了具体指标要求,针对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指导意见》强调加快建设焚烧处理设施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2-15
4 污泥处理与处置规划4.1 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本规划污泥处理处置可执行“厂内干化减量化+焚烧”技术路线,以满足协同焚烧和单独焚烧处理处置需求、优化调整污水处理厂内干化工艺为原则,选择合适的干化污泥出厂含水率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2-15
生活垃圾、除臭系统废活性炭和污泥均返回焚烧炉焚烧处理,不外运处置。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4
开展危险废物“产、学、研”合作,依托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等开展专业化建设运营服务,培育以解决本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关键问题为导向的骨干企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4
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17座,同步关停剩余的2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新增生活垃圾零填埋。完成全省12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严防污染地下水。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22-02-14
按照“十四五”有关规划,到2025年底,全国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80万吨/日左右,届时全国垃圾焚烧发电平均每年可因节约标煤0.26亿吨而减排二氧化碳0.5亿吨,平均每年还因代替垃圾卫生填埋而减排二氧化碳...以东部某设计焚烧规模2250吨/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例,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75万吨,年上网电量4.2亿千瓦时,则在设计运行期30年内可因代替化石燃料供电而减排二氧化碳660万吨,还因代替垃圾卫生填埋而减排甲烷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2-11
江西省城南昌作为入选国家首批46个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示范城市的城市,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设上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达到3600吨/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02-10
同时明确了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等具体目标。
来源:北极星能源网2022-02-10
启动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新增城镇生活污水管网1000公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600吨/日以上。四是大力发展城镇经济。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2-10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2-10
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鼓励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左右。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09
推动区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水泥窑或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污泥。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2-02-09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对“十三五”时期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就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并从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02-08
启动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今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管网1000公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600吨/日以上,“十四五”时期实现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07
重点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清运量在300吨/日以上(含300吨/日)的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垃圾清运量在300吨/日以下的地区,鼓励通过跨行政区域统筹的方式合建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02-07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22-01-29
《“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要提升到65%。同时,焚烧设施要加快推进升级改造,优化焚烧处理技术,进一步提高设施运行的环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