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2008-04-22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国家之所以赋予电力企业垄断特权,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希望电产品原材料价格出现剧烈上涨时,这些享有垄断特权的电力企业,能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相应的义务,确保电力市场稳定运行。...按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根据市场上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来调整自己产品的价格以及利润,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这些企业必须是市场中的自由竞争主体,不享有“超国民待遇”或“特殊保护政策”。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07-12-18
不仅使发电企业不堪重负,而且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如电价紧跟煤价上涨,必然造成工业产品及原材料价格的大涨,循环往复,势必形成一个可怕的怪圈,对整个经济运行十分不利。
2006-07-05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课题组刚刚发表的一篇研究报告认为,在能源和原材料价格趋升的情况下,无论是新增产能还是落后产能,都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甚至在现实中还出现了落后产能企业以次充好,挤占产品市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