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发改委2022-10-10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能源部门要密切关注煤、电价格情况,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发改价格〔2022〕303号文件等价格政策,以及本通知要求执行电煤中长期合同,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变相突破已签订的电煤中长期交易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我区自产煤炭与外调煤炭到燃煤发电企业价格相近的原则,确定自治区内电煤生产出矿环节中长期合同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270—420元(3000千卡,含税),其他热值按其热值比相应折算;电煤现货交易价格不得超过中长期合同交易价格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