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6
第二章 公开范围和内容第七条 公共企事业单位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服务信息;(二)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信息;(三)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暂行)》,其中提出公共企事业单位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服务信息;(二)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信息;(三)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