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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交通运输部”相关结果311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05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组织试点验收和示范工程评估,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四)审核确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确定试点地区,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备案。

      来源:崔东树2018-03-05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2018-03-02

      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来源:国家工信部2018-03-01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来源:工信部2018-03-01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2018-02-28

      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迎来政策利好2018年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2018-02-28

      新政策再加码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的发展,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共同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技术与经济性分析

      来源:分析师2018-02-28

      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网站发布由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事件概述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网站发布由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8-02-27

      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共同签订印发共同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合作协议,高位推动岸电建设,实现京杭运河50%以上港口码头和水上服务区岸电覆盖。...公司电能替代工作得到国家能源局、环保部、交通运输部等国家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广泛支持,已经成为公司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一张名片。

      2018年中国电能替代行业发展现状分析:我国电能替代潜力巨大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8-02-27

      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共同签订印发共同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合作协议,高位推动岸电建设,实现京杭运河50%以上港口码头和水上服务区岸电覆盖。...公司电能替代工作得到国家能源局、环保部、交通运输部等国家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广泛支持,已经成为公司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一张名片。

      利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02-26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五、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2-26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五、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综合2018-02-24

      2017年5月科技部和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十三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明确提出,推进氢气储运技术发展,加氢站建设和燃料电池汽车规模示范,形成较完整的加氢设施配套技术与标准体系。

      新能源车行业深度报告

      来源:广发证券2018-02-23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数据,2016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312.83亿件,比上年增长51.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2-23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年2月13日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汇总】2017年度天然气领域新出台政策法规观察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2018-02-13

      (三)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7月4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

      收藏!23个省885对高速服务区1572座充电站6402个充电桩大全

      来源:中国服务区2018-02-12

      为让车主们安心出行,近日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要求,中国公路学会积极组织开展调查,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市区的885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建有充电设施,充电站总数约1710座,其中投入运营约

      煤炭行业2017年业绩预告总结:业绩增幅最大的增长30倍 火电煤耗量仍将增长

      来源:川财证券2018-02-12

      日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回应称针对部分电厂存煤减少情况,发改委、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目前,全国统调电厂平均存煤在15天左右的合理范围。

      来源:环保部发布2018-02-11

      特别是面对2017年1-2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pm2.5浓度大幅上升的不利局面,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2-09

      针对近期局部地区出现的电煤库存下降情况,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国务院新闻办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铁路总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确保电厂存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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