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2025-06-16
电力交易机构向经营主体做好信息披露,公开启动原因、起止时间、执行结果、结算依据等内容。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共同做好解释工作。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6-16
本次开市首周即有140余家经营主体参与申报,包括有水电、风电光伏、火电、储能、抽蓄等不同类型企业参与。...规范引导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化响应、需求响应等业务,实现供需紧平衡、供需缺口等各种场景下常态参与负荷调节,力争调节能力达100万千瓦。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5-06-13
为应对麦收期间可能集中涌现的用电需求,供电公司开辟了专项通道,实行“一证(容缺)受理”等便农措施,高效为农业经营主体解决了急需的用电难题。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5-06-13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6月强制或自愿退出且公示生效后的市场经营主体名单。详情如下: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5-06-13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2025-06-13
五是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均可投资,可独立建,也可合作建。
来源:南方能监局2025-06-13
六、推动市场公平开放电网企业要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健全完善电网工程市场公平竞争制度措施,严格落实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规政策,推动电网工程竞争性施工业务向各类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公平开放。
来源:浙电e家2025-06-12
新增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化响应,在供需紧平衡期间,于d-2日根据系统运行和供需形势确定正式需求,完成组织申报和出清,有效衔接d-1日的现货日前市场和负荷侧管理措施。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5-06-1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1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2025年6月份受理经营主体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5-06-11
与此同时,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不断加大,虚拟电厂作为参与电网调节、开展市场交易、促进供需协同的新型经营主体,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三)权责与边界问题“357号文”中明确:“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构架,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中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6-11
在现行低压小微企业办电“零投资”服务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明确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升低压接入容量上限,让更多市场经营主体充分享受免费办电的红利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6-11
根据《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试行)》和《浙江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引导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化响应、需求响应等业务,实现供需紧平衡、供需缺口等各种场景下常态参与负荷调节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5-06-1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重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庆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发电侧、售电侧相关经营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在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外统一约定交易价格
来源:河南电力交易中心2025-06-11
为切实提高电力市场服务质量,更好地帮助经营主体了解交易规则、参与电力交易,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汇总分析了5月份各类经营主体较为集中的主要诉求、问询内容,现统一解释答复如下:01问:企业名称与营销绑定户号的名称不一致可以入市吗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5-06-11
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应在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办理市场注册,虚拟电厂运营商及其聚合资源应为在电力交易平台正式注册的经营主体。...(一)注册要求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应在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办理市场注册,虚拟电厂运营商及其聚合资源应为在电力交易平台正式注册的经营主体。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5-06-10
电源侧开发运营新能源全面入市政策解读新能源企业入市交易的挑战与思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开发投资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电力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项目开发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构建与规划设计新型经营主体的创新发展绿电
来源:能源新媒2025-06-10
为助力储能企业凭借市场化手段提升竞争力,4月,《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首次把储能企业纳入辅助服务市场,明确储能可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频率调节、备用容量和黑启动等交易,在传统收益模式下开拓市场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