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6-10
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宣传教育,并依法对水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接受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教育。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6-09
依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强化水生态环境问题预警预测、执法联动,严厉查处超标、超量排放或偷排工业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情况,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流域内电镀、卤制品等重点涉水行业的定期排查制度,巩固治污成果。3.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6-09
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提升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能力,精准有效打击各类污染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6-09
鼓励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落实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制度,对提起诉讼的机关、组织予以支持。(十)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
来源:法治日报2021-06-09
在深入开展的“清废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共发现问题点位3252个,整改完成3221个,完成率达99%。在保护的同时,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6-08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住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的短板。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1-06-04
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列出隐患清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深入推行有奖举报,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制度,10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6-04
加大对大气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鼓励重点行业的行业协会和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行业转型升级,践行绿色生产,促进高质量发展。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6-04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污染土壤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核实并处理。对实名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反馈处理结果。
来源:广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06-04
认真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举报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主动发现、参与监督并积极举报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6-04
生态环境网格员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时,应当立即提醒、劝阻、告诫,并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生态环境网格员加强指导和培训。...第五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有权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应当畅通环境保护监督渠道,及时处理、回复信访投诉信息,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6-03
来源:环保产业法律实务2021-06-03
2.对实施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污染物排入水体、大气等介质后,已无法在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或者现场清理的,可以由专业机构对“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而采取必要合理措施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评估计算。
来源:安徽人大2021-06-02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排查巡查,协助配合调查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厅2021-06-02
“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50万元,对负责人刘某处罚款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4条第一款,对企业“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100万元,对负责人刘某处罚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6-02
第十五条对干预限批决定实施、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的,生态环境厅将相关材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6-02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整治非法入河排污口,严查违规审批行为;严格入河排污口排放标准,监督排污单位达标排放,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乱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5-31
将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确定披露主体。二是确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内容。
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持续披露企业环境信息。...强化重要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发生生态环境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变更、受到环境行政处罚或者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对社会公众及投资者有重大影响或引发市场风险的环境行为时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5-31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36.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专项检查,充分运用自动监控、无人机、电力数据、vocs走航监测等手段,严查涉挥发性有机物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