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壤观察2016-06-12
据中国经济网2015年8月报道,2015年中央下达重金属专项资金36亿元,支持30个地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治理和37个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2016-06-02
电网企业协助电力交易机构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的要求,按照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所在地的标杆上网电价和限发电量明确补偿金额,同时要确定补偿分摊的机组,相关报表和报告按月报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省级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来源:瑞熙国际投资2016-06-02
图表7:固废产业服务维度九宫格图表8:固废公司分类九宫格延伸阅读:【5月固废月报】固废板块活跃度有增无减 企业布局市场呈多样性...延伸阅读:【5月固废月报】固废板块活跃度有增无减 企业布局市场呈多样性就目前产业发展状况来看,工业固体废物涉及到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土壤修复(如尾矿固废),工业污泥处理等,生活垃圾主要涉及生活垃圾处理,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6-06-02
对列入攻坚扶贫电力支持计划的改造项目,优先落实项目资金,积极推进项目全面开工;加强调度跟踪,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治理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编发月报,跟踪项目进度,多措并举,确保工程质量。
来源:国家发改委2016-06-01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16-05-31
来源:中国环境网2016-05-31
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建议稿,于2014年12月报送全国人大环资委。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5-31
月报详细内容如下:一.企业动态:1. 股权转让定增并举 东江环保拟引入国企股东因控股股东张维仰筹划转让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而引发市场猜测的东江环保,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初步揭盅。
来源:新华网2016-05-26
2016年1月水利部公开的《地下水动态月报》显示,四、五类水达到80%。据专家介绍,四、五类水是不适宜人类饮用的。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6-05-26
大多数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也能够依法及时公开环境信息,特别是空气质量信息,而在水体质量方面,没有作到实时公开,采用的是月报或季报的方式。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5-26
注:①本月报所称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和单位所属企业以及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国有金融类企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5-24
;10月报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报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六、数据报送和报告编写要求6.1数据报送各地市州、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11月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号前报送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以及河流湖库水质监测数据;5月和10月报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数据
质量保证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空气监测网络质控手册-温室气体监测站》进行日常维护,每月报送质控手册填写记录。6. 数据报送报送小时数据,每月5日前(含)同时向总站和省站大气环境监测室报送上月汇总数据。...每月一次 2 武汉市 汉江 新沟 省控、月报
及时向社会发布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月报、重点湖泊水质监测报告。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辖区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加大县级以上城镇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信息公开力度。
来源:中国企业报2016-05-24
排污治理形势依旧严峻据水利部最近公开的2016年1月《地下水动态月报》显示,全国地下水普遍水质较差。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5-23
协调各部门和各市政府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项目月报制度,督促项目单位按合理工期完成建设任务,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运。第四条 全力推进在建外送电通道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5-23
为及时掌握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省公安厅将制定《打击整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半月报表》,实行半月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战果情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5-18
要明确一名熟悉项目建设情况,懂业务的同志,专职负责报送省重点项目信息月报表,设区市列入的省重点项目调度报表工作,请各设区市发改委(重点办)统一汇总报送,具体报表格式和要求请登录江西省发改委网站政务服务大厅表格下载栏目
来源:远光软件2016-05-18
早在创业初期,远光软件报表核算系统刚刚推出市场,稳定的日常功能在月报、年报时难以负荷,频频报错。为解决问题,远光管理层做出了一项惊人之举:把所有的开发人员派去全国各地的客户现场驻扎,去体验自己的产品。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5-17
注:①本月报所称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和单位所属企业以及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国有金融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