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2017-12-23
从22日开始,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等8省(区)反馈督察意见,并移交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案卷。...督察要求,8省(区)应在30个工作日内编制整改方案上报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开;应加强督察整改,定期公开整改情况;应组织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进一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应不断推动发展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22
对湿地资源造成破坏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问责。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2017-12-22
第三章 磋商程序第十一条 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提出磋商建议并得到义务人的同意;(二)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三)符合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完成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或评估
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主要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来源:中信建投环保团队2017-12-21
要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2015年8月,中办、国办共同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于同年11月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这标志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17-12-21
在能源领域创新和完善生态环保价格机制,最主要的是紧紧围绕结构调整、能源转型、生态环保,加快完善能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将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真正纳入价格形成,促进绿色发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20
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并限期治理,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为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区域生态补偿、环境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与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提供科学依据。...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参与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
来源:能源评论2017-12-20
就是要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根据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放开竞争性业务和竞争性环节价格,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
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污染源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19
、退休的),按照《北京市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的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含已经调离、提拔
来源:环保部发布2017-12-18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开展清单化调度,紧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及时督办,加强通报,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调查问责结果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公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18
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好线索交办、问题核查、审核处理建议、沟通问责情况、落实处理意见等重点工作。...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来源:新华社2017-12-18
跨省域的生态环境损害,由生态环境损害地的相关省级政府协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方案同时规定,跨省域的生态环境损害,由生态环境损害地的相关省级政府协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来源:中安在线2017-12-17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定期组织开展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依据。...第六十条排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规定,除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造成环境损害或者生态破坏的,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15
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充分反映价值和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以及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加强运行监管。
来源:中国县域社会经济网2017-12-14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开始动真格,推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来源:人大重阳网2017-12-14
德国还积极推动绿色保险的法律建设,先后于2007年、2008年颁布了《环境损害保险一般条款》和《环境责任保险条款》等环境保险法律,通过明确环境责任人的义务和绿色保险种类,解决环境污染纠纷,来促进绿色保险的发展
来源:洛阳网2017-12-14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实行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环保一岗双责制。...实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的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应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来源:行业研究报告2017-12-14
的扯皮问题得以解决;2)管理更规范: 将管理职能统一至党政部门, 行政资源统一调动, 破除了传统体制下九龙治水(管理权分散在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等多个机关)的问题;3)重视程度更高: 河长制实行了生态环境损害终生追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