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排污权”相关结果4515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1-04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积极参与和引领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保国际合作。

      来源:先思录2020-11-04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解读:《解读》再次强调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0-10-26

      积极探索将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融资质押担保范围。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0-10-26

      积极探索将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融资质押担保范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0-26

      积极探索将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融资质押担保范围。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0-10-23

      积极探索将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融资质押担保范围。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0-10-23

      积极探索将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融资质押担保范围。

      一文读懂绿色金融(附广东绿色金融简述)

      来源:粤开崇利论市2020-10-21

      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提出五项主要任务,包括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鼓励发展绿色信贷,探索建立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立绿色产业、项目优先的政府服务通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0-21

      达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技术升级改造实现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削减量、节能量,在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节能任务的基础上,可按相关规定将富余指标进入排污权、用能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或用于企业自身发展所需的产能扩容及新产品新增产量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指标

      来源:大众日报2020-10-16

      20.推行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2021年年底前,对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确权,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启动全省二氧化碳排放2027年达峰行动,扎实推进发电行业碳排放交易相关能力建设。

      来源:大众日报2020-10-16

      20.推行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2021年年底前,对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确权,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启动全省二氧化碳排放2027年达峰行动,扎实推进发电行业碳排放交易相关能力建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0-14

      鼓励排污权交易,倒逼排污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清洁生产,减少对排污权的占有,鼓励通过市场将结余的剩余排污权指标进行转让,持有的排污权数量不足以及未按规定履行清缴义务,不得核发、变更其排污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0-08

      推进绿色信贷发展,指导保险机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业务,研究探索对排污权进行抵质押融资。

      来源:中国报告大厅2020-09-25

      “十三五”时期,绿色金融制度将进一步完善,继续发展绿色信贷,支持有条件的银行探索绿色金融专业化经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贷款质押担保物范围。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0-09-22

      探索建立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可结合本地区产业特征,选择重点行业开展试点,待成熟后逐步推开。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2020-09-21

      依法合规开展产权、技术、排污权等现货交易。15.实现湘粤港澳服务业联动发展。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现市场一体、标准互认、政策协调、规则对接。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0-09-21

      依法合规开展产权、技术、排污权等现货交易。15.实现湘粤港澳服务业联动发展。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现市场一体、标准互认、政策协调、规则对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9-16

      出让方是指合法拥有富余排污权的排污单位或者拥有排污权储备的政府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受让方是指需要新增排污权的新建排污单位,以及需要回购排污权的政府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9-11

      2、意向受让方是因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排污权指标或为达到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需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3、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文件。...年第三次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现公告如下:一、交易标的二氧化硫(so2)排放权氮氧化物(nox)排放权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权氨氮(nh3-n)排放权二、报名条件1、意向出让方必须是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等减排措施后拥有富余排污权的排污单位

      来源:中国报告大厅2020-09-09

      “十三五”时期,绿色金融制度将进一步完善,继续发展绿色信贷,支持有条件的银行探索绿色金融专业化经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贷款质押担保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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