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4-05-2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来源:国资委2024-05-28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副秘书长,驻委纪检监察组,各厅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4-05-28
(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十九)指导市州加强旅游数智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文旅企事业单位“上云用数赋智”,构建省市县三级智慧旅游综合服务体系,优化旅游配套服务、一站式出行服务。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4-05-28
成交金额:家庭厨余垃圾:298元/吨;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厨余垃圾:198元/吨;综合单价为:211.61元/吨。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来源:定海区发改局2024-05-28
(7)机关事业单位空调负荷控制同商业单位用电规定,并且当夏季日均气温低于28摄氏度时,禁止开启空调。...加强检查力度,分解负荷控制任务,充分发挥各供电所的作用,依托需求侧管理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加强对辖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有序用电监督检查,做到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来源:甘孜州人民政府2024-05-28
原文如下: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 (甘办发〔2024〕2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为强化电力要素保障,高效推进电网规划建设,
来源:六安市发改委2024-05-27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六安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本委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六安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2024年工作要点》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来源:南湖区人民政府2024-05-27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会展活动,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支持探索旅游向导员制。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05-27
省政府新闻办有关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实录如下:汪晔宇:各位记者朋友: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汪晔宇大家上午好!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2024-05-27
探索建立健全碳普惠市场建设体制机制,探索碳普惠方法学数据库,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结合自身减排特点,科学开发和申报减排方法学。...围绕节能减碳系列主题,开发政策文件解读、碳盘查碳核查方法学、碳资产管理体系建立、碳交易与碳资产开发等专项培训课程,帮助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建立完整全面的双碳知识体系。
来源:南京市政府2024-05-27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4-05-24
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提出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
来源:重庆市经信委2024-05-24
《行动计划》明确在园区、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场地建设v2g充电桩。(二)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v2g应用模式。...、企事业单位、学校、驾校、医院等场景建设智能有序充电项目,探索“出发地有序充、目的地反向放”等可循环模式,打造基于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特性的“多场景多技术联动”车网互动系列示范项目。
来源:楚雄州人民政府2024-05-24
实施园区建设和园区经济攻坚年行动,聚焦园区主业,稳妥推进政企分离、管运分开的“管委会+事业单位+公司”运作模式改革。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05-24
持续推动本市企事业单位稳步提升绿电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机管局、市国资委)2.推进重点领域绿电应用。
来源: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2024-05-24
推动我区企事业单位在纺织印染、新材料等优势领域参与制(修)定更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到2027年标准创新型企业达到20家以上。...多渠道开发利用商业房产、仓储用房、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等存量房产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7年改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0个以上。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05-24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4年6月21日前反馈我厅。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4-05-24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书面发至指定邮箱。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