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5-02-26
由此来看,第一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应该约等于目前各地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的电量比例与计划新建新能源项目总上网电量的两者之积;第二年及以后,则根据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相应调整,...对增量项目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文件提出“由各地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同时要求“第一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占当地增量项目新能源上网电量的比例,要与现有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