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0-22
(一)排放本规定第三条所指水污染物中任一种且排放量近3 年内任一年度进入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统计工业污染源年排放总量占比累计达到65%的工业企业,或者满足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50 吨、氨氮年排放量大于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5
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相关制度全联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3
(一)排放本规定第三条所指水污染物中任一种且排放量近3 年内任一年度进入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统计工业污染源年排放总量占比累计达到65%的工业企业,或者满足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50 吨、氨氮年排放量大于3...(一)排放本规定第三条所指大气污染物中任一种且排放量近3年内任一年度进入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统计工业污染源年排放总量占比累计达到65%的工业企业,或者满足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大于100 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大于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26
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衔接,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提高企业治污能力和水平。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01
衔接整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环境保护税征收、年度生态环境统计、污染物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6-16
加强农业源普查、生态环境统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信息、排污许可等数据共享。持续推进农业投入结构调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6-09
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衔接,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监测、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4.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04-19
组织开展火电、造纸、水处理等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工作。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的实际排放量作为总量减排数据上报依据。(三)服务环境要素管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3-26
加强全国农业源普查、生态环境统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信息、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工作对接共享。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动态更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3-19
打通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监管链条,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立环境信用管理信息化平台,健全环境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02-06
三是自行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证据,规定执行报告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作为生态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或者是污染源清单编制时的依据。
来源:新华社2021-02-01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报告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作为年度生态环境统计、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的依据。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1-01-3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1-19
落实生态环境统计改革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20-08-12
中央农办调整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门分工后,住建部门不再负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暂停了发布年度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统计信息;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尚未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统计制度,尚未将其纳入生态环境统计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10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工会2020-02-28
目前正值2019年度全国环境统计工作、2020年度重点排污单位筛选工作启动之际,污染源室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业务司局,做好各项工作支撑,研究拟定2019年全国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技术原则,推进生态环境统计向与排污许可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20-02-24
需要强化微观的生态环境监测与会计核算、中观的生态环境统计和宏观的经济生态生产总值核算之间的衔接,建立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核算体系。继续推进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以及自然资源核算与资产负债表的衔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16
第二十五条 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放数据应当按照规定与有关部门共享,并作为年度生态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排污权交易的统一数据来源和环境保护税征收、环保电价核定的依据。...《条例》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当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核定建设项目的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等;明确执行报告中实际排放数据作为生态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