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3-06-19
三是当前在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普遍存在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问题,必须研究解决,以提高刑事打击实效。要加强环境的法律保护,这三大问题急需解决。...为有效解决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过程中的专门性问题,《解释》明确规定,对案件所涉的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