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渗坑”相关结果1123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2022-06-17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首次被发现,建设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意见要求完成了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并正常运行,无超标排放或者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6-13

      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3.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4.违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5.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

      江西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6-11

      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湖北省公布2022年第二批水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06-11

      经查,该养殖专业合作社自2022年1月29日开始,擅自用消防软管将养殖粪污通过猪舍旁渗坑、乱石堆和直排口直接排放外环境,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0

      【启示意义】尽管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处于高压态势,但仍有企业顶风作案,通过地下暗管、渗坑、暗井等地下管线排放污染物。以往查处私设暗管常需要挖掘管道,费时又费力。

      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0

      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控领域)!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6-10

      【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典型案例 | 宁波市通报十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宁波生态环境市执法队2022-06-09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罚金200万+有期徒刑!遂宁以养殖蚯蚓名义非法处置污泥案作出终审裁决!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6-08

      经查,2018年3月以来,四川遂宁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夏某祥将公司接收的22.6万吨污泥,以渗坑方式倾倒、填埋于耕地中。

      来源:四川公安2022-06-07

      经查,2018年3月以来,四川遂宁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夏某祥将公司接收的22.6万吨污泥,以渗坑方式倾倒、填埋于耕地中。

      迂回曲折40米 这样偷排真是活久见!

      来源:东莞生态环境2022-06-07

      去年东莞市政府印发实施了《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于群众举报查实“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采取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并能提供“具体的违法情形等有价值的线索材料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2-06-01

      案例2:张某、阚某利用渗坑倾倒危险废物案 一、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7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高升街道东幺村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张某、阚某利用渗坑非法排放废液,经盖乐普科技

      典型案例丨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临沂一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9日!

      来源:临沂生态环境2022-05-31

      01 基本案情2022年5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屠宰车间的放血废水未经处理,由暗渠直排外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宿迁生态环境2022-05-31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规定。

      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2-05-29

      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或者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三)工业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以案明法】一企业私设暗管偷排 被罚30万元!

      来源:珠海生态环境2022-05-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扬州生态环境2022-05-20

      其行为涉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2-05-19

      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2.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剑指涉水环境违法!徐州曝光5起典型案例

      来源:生态徐州2022-05-19

      案例三 沛县张某玻璃酸洗作坊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有毒水污染物案沛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4月19日检查时发现,张某(系张某酸洗蒙砂玻璃瓶加工作坊业主)于3月初建设了一条酸洗蒙砂玻璃瓶加工生产线,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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