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三门峡2023-0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08-30
第十六条【约谈机制】 对超过市下达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约谈该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第二十五条【排放总量管控及在线监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3-08-2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约谈下一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以及整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一)年度环境质量恶化;(二)未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三)未完成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任务
来源:娄底市生态环境局2023-08-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来源:周口市人民政府2023-08-17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统计局配合)(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
来源: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08-17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3-08-16
运营的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侵权人请求其与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人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故意出具失实评价文件的;(二)隐瞒委托人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事实的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8-16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污染物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8-15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8-14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污染物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3.57吨/年,so2 13.84吨/年,nox 35.52吨/年,vocs 16.64吨/年。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8-14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186.28吨/年、氮氧化物497.32吨/年、颗粒物634.09吨/年。
来源:琼海市人民政府2023-08-14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2023-08-11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污染防治状况,制定全市及各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并下达各区(市)县执行。...】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三)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2023-08-10
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区域削减、碳排放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来源:宁夏发改委2023-08-09
来源:周口市人民政府2023-08-07
来源:江西九江浔阳区2023-08-07
(区发改委、区工信局、浔阳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委组织部、人行九江中心支行、区市监局、九江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
来源:成都人大2023-08-07
第三十条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本市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