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9-11-05
《核安全法》及政府相关规章制度将核能公众沟通纳入法定决策程序,公众沟通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核能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高度重视,形成了“中央督导、政府主导、企业作为,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及“科普宣传、公众参与...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接轨国际、符合国情、相对完善的核安全法规体系,《核安全法》的出台为我国核安全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提供了法律保障;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国家核电行业主管部门、核工业主管部门、核安全监管部门逐步完善了对核电发展严格管理和全面监管的各项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