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9-04
b)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监测应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hj/t91、hj/t92等标准规范要求。排放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为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的污染物,在相应的废水排放口采样。
来源:《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9-08-16
3.1 监测点位的确定3.1.1 废水监测点位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的废水应集中收集处理排放,排放口一般包括排污单位废水总排口、排污单位车间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等。...对于排放一类污染物的企业,即排放环境中难以降解或能在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长远不良影响,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污染物的企业,必须在车间废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对一类污染物开展监测。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实务2019-08-10
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对于重金属的排放监控位置有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烟囱或排气筒、企业边界等,所以对监测取样点的选择应依据环境监测的相关规定,不一定以最终排入外环境点为准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8-08
焦化生产废水经处 理后用于洗煤、熄焦和高炉冲渣等的水质,其 ph、ss、codcr、 氨氮、挥发酚、氰化物、多环芳烃(pahs)、苯并(a)芘及萘 应满足表 1 中相应的间接排放限值,监控位置为酚氰废水处理站 废水排放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29
(四)生产废水排放口符合规范化整治要求,安装重金属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雨水排放口设置ph值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总铬、六价铬、总镍等重金属污染物应设置独立的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7-26
5 监测要求5.1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设在企业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以及企业总排口。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来源:邵东城市管理综合整治2019-07-05
不得在水环境敏感区等禁设排污口的区域设置废水排放口。采取分区防渗,明确具体防渗措施及相关防渗技术要求,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装置等区域应当列为重点防渗区。
来源:绿色技术2019-06-25
在我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有毒有害的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废水总排放口达标,从而降低第一类污染物的环境影响。...增加的条款为:——5.3 排入企业内部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相应的限值要求的,则综合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视为该工业废水处理污泥与其他废水处理污泥的混合固体废物
来源:《电镀与涂饰》2019-06-20
1.2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监控位置的认定争议较大gb21900–2008规定,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等7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监控位置设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其他类型水污染物排放的监控位置设置在
来源:环球电镀网2019-06-06
因为在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明文规定一类污染物必须先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否则有稀释排放之嫌而无法通过验收。
来源:电镀与涂饰2019-05-27
2008 年环保部发布的《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规定了20个废水污染物指标(包括要求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监测的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等7 个指标和在总排口监测的总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27
重金属以及vocs等污染物纳入总量管控范围,对石化、制药、家具、汽车、农药、印刷、涂料油墨等行业的vocs进行总量控制;明确总磷、总氮重点控制行业在重点控制区域内的许可排放量计算方法;强化对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第一类污染物的管控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19-05-08
含氧量和炉膛内温度等);(四)工业炉窑的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相关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其中使用天然气的可暂不监测二氧化硫和颗粒物;(五)废水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化学需氧量
来源:《电镀与涂饰》2019-04-12
2008 年环保部发布的《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规定了20 个废水污染物指标(包括要求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监测的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等7个指标和在总排口监测的总铜
来源:中项网服务号2019-04-01
采用封闭煤场,不设置废水排放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后全部回收使用。3、项目内容:建设2台100万千瓦的高效、洁净、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3-28
4.1.5.3.9 排放口类型废水排放口分为废水总排放口、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5.1.5.3.9排放口类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口分为废水总排放口、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来源:国联证券2019-03-27
其中已实施自动监测的废水排放口为6602个,2016年实施自动监测的废水排放口数量快速上升为16551个。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3-27
7.3.3 废水监测点位、指标及频次按照排放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设置废水排放口监测点位,废水排放口应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hj/t 91和地方相关标准等的要求,水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等清下水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9-03-21
8.10.4 核查废水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设施规范化设置情况及排放口管渠、外排方式及受纳水体。...8.10.6 核查废水排放口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设置的规范情况及运行能力。8.11 固体废物排放的先期核查。8.11.1 核查固体废物来源、种类、数量、处理处置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