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4-01-02
增加避免出现不合理套利行为的要求,禁止进行不以缩小交易合同执行偏差为目的的双边协商交易、将履约保障凭证额度与月度和月内交易中售电公司批发合同电费及零售合同电费差额挂钩等,维护市场的公平运行。
新增售电公司月度、月内交易批零校核,以及关联履约保障凭证额度开展批发市场月度、月内交易事前校核,防范市场风险。(四)关于市场衔接事项要点9:落实国家要求,促进市场规范签约中长期合同高比例签约。
来源:硕电汇2024-01-02
为保障电力市场稳定运行,避免出现因恶意套利导致的市场出现不公平行为,对月度月内交易做出了以下限制:首先,为避免再次出现主体通过不以缩小交易合同执行偏差为目的的双边协商交易导致其欠费远高于其履约保函的情况,将履约保障凭证额度与月度和月内交易中售电公司批发合同电费及零售合同电费差额挂钩
来源:新疆发改委2023-12-21
第三十二条 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向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建立售电公司履约额度跟踪预警机制。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12-19
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的开具、管理及执行等按照《北京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执行。
来源:北京市城管委2023-12-18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3-12-15
4.售电公司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履约保障凭证金额不低于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乘以0.8分/千瓦时。兜底售电公司从事兜底业务对应电量暂免除缴纳履约保障凭证。
来源:海南电力交易中心2023-12-14
年具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名单的通知(持续更新)各市场主体:为保障海南省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关于开展海南2024年市场交易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收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2023-12-12
详情如下: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等2项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二:青海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青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等2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附件二青海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了本办法中各市场主体指青海省内发电企业(含直 流配套电源
履约保障凭证额度下限200万元。详情如下: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等2项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一:青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办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补缴2024年度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的通知。详情如下: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补缴2024 年度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3-12-11
2.售电公司要及时按规定向省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的暂停交易资格,造成相关后果由售电公司自行承担。
来源:首都电力交易中心2023-12-11
4.参与2024年年度电力直接交易的售电公司,须按照《关于收取售电公司2024年履约保障凭证和退还2023年履约保函的通知》(首都交易〔2023〕2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障凭证。
来源:宁夏发改委2023-12-08
(三)履约保函、保险1.按《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应通过以下额度的最大值向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
来源:天津市工信局2023-11-30
附件:1.天津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2.天津市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方案3.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4.天津市独立储能市场交易工作方案5.天津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工作方案2023年11月7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处
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2023-11-28
2.纸质履约保障凭证提交第一步:售电公司开立履约保函(保险)后,登录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广西)“风控管理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履约保障凭证信息新增”页面提交材料。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3-11-23
其中提出,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 (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应通过以下额度的最大值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1.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按标准不低于0.8分/千瓦时;2.过去
来源:贵州电力交易中心2023-11-20
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11月中旬售电公司履约风险预警情况通报各市场主体:根据《贵州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细则(试行)》,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定期开展售电公司履约风险额度跟踪预警,2023年11月中旬履约风险红色预警
来源:全国煤炭交易中心2023-11-17
六、日常履约数据报送纳入监管台账合同开始执行后每月10日前,供需企业要登录交易中心在线分别报送上月合同履行情况,上传交收和结算单据,交易中心将履约情况共享给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http://ly.creditchina.gov.cn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11-15
(十八)售电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包括售电公司总代理电量、户数、批发侧及零售侧结算均价信息,各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缴纳、执行情况、结合资产总额确定的售电量规模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