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08-25
第十一条 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的派出机构按规定程序实施,并将违法违规事实、行政处罚决定抄告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依据行政处罚决定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来源: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8-24
强化企业登记、纳税、社保、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领域全面应用统一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防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到“十五五”末,全省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下降10%。(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二十)保护民企合法权益。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2026-08-24
强化企业登记、纳税、社保、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领域全面应用统一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防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到“十五五”末,全省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下降10%。(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二十)保护民企合法权益。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08-24
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有关派出机构通过监管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2026-08-21
对近两年内已由总局或省级局抽查且未发现问题的机构,原则上不重复抽查;对因出具虚假或不实报告受到行政处罚以及信用风险较高的机构,适当提高抽查比例。(二)强化资质核查。
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8-21
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协同机制,在省级层面率先实现信用修复全领域“唯一入口、全程网办”,全域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两书同达”服务,信用修复效率显著提升。4.信用服务市场不断发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持续提升“双公示”工作质效。3.深化信用数据价值挖掘。
来源: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08-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6-08-20
由国网江西电力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纳入信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且入选结果无效,两年内禁止竞价:(一)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二)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竞价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8-20
来源:宇邦新材公告2026-08-19
本次缴纳税款不涉及行政处罚,上述缴纳的税款将计入公司2026年度的损益,对归母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来源:安泰新能源2026-08-19
s‑symbiosis|生态共生:践行绿色生产,守护生物多样性各生产基地全覆盖 iso14001 环境、iso50001 能源管理体系,2025 年无环境行政处罚。
来源:浙江人大2026-08-19
大气环境质量;(二)对大气污染源和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测情况;(三)重点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控制和削减情况;(四)突发大气污染环境事件及应对情况;(五)大气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6-08-19
深入推进“法治下基层”,建立健全基层执法系统化、标准化程序规定,完善免予处罚、免予强制、减轻处罚清单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指导案例制度,修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6-08-18
12) 因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由投标人责任导致产生的任何纠纷、索赔、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赔偿及法律责任。...对接保险公司处理项目理赔等事宜;8)负责处理签约业主、电网公司、政府机构、银行、分包方及相关人员等外部关系协调,及时处理项目相关舆情;9)因本项目运维过程中由投标人责任导致产生的任何纠纷、索赔、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08-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6-08-18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2026-08-18
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不整改的,由节能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七条 对第三方节能验收服务机构违规出具“验收通过”意见、收取企业节能审查验收相关费用等行为,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相关规定,由有权限的节能审查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款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及《新平县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补种树木标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