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州人大网2024-01-31
,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措施。...第五章源头减量第三十三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管理等部门,明确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目标,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2024-01-29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宣传动员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工作。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2024-01-26
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鼓励优先采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包装,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置,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2024-01-25
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01-25
监理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的相关要求和措施纳入监理范围。...第十九条【优惠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在财政奖励补贴、用地安排、租金减免、政府采购等方面扶持和发展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项目,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2024-01-22
实际产生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实行加价,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加价幅度,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来源: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4-01-18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公共机构应当带头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第六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4-01-15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第三十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宣传动员,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活动。
来源: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2024-01-15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目标,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和分类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来源:韶关市人民政府2024-01-12
(牵头单位:市住建管理局,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26.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2024-01-09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支持发展绿色商务,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2024-01-08
来源:安徽人大2024-01-05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工作。...财政、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科学技术、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体育、民政、邮政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来源:上海发展改革2024-01-03
第四十二条 本市持续完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提升优化分类投放环境和便利化程度,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可回收物精细分类,以及资源循环再生利用。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2024-01-03
学校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知识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第八条 鼓励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
来源:上海人大2024-01-02
第四十二条本市持续完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提升优化分类投放环境和便利化程度,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可回收物精细分类,以及资源循环再生利用。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3-12-28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六)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将建筑垃圾减量作为文明施工重要内容。
来源:莱西市人民政府2023-12-27
推进垃圾源头减量与循环利用。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和引导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等使用可以循环利用或者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2023-12-25
鼓励将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纳入村(居)民公约,督促引导公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公民垃圾分类知晓率,提高垃圾分类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