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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27

      严格工业及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加大超标的执法力度。提高道路施工质量,减少交通噪声。深化生活噪声治理,减少噪声投诉。

      来源:中国人大网2021-12-25

      在禁止建设区域禁止新建与航空无关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在限制建设区域确需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建筑隔声设计,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12-21

      优化调整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逐步开展功能区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自动监测,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区域增设点位,形成普查监测与长期监测互补,面监测与点监测结合的监测网络。

      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附重大工程清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6

      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完善 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强 化夜间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热点领域噪声污染。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报送2021年度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12-15

      包括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采取的禁鸣、限行、限速、安装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等管理措施情况,采取低噪声路面、轨道减振降噪设备设施、声屏障、隔声窗等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手段情况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5

      噪声环境监测网络 统筹优化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 络,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区域增设点位。

      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3

      第二节 抓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建筑施工工地申报登记制度,抓好建筑工地施工噪声规范化管理,严格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施工要求,推进施工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实行监管工作,加大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处罚力度

      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30

      开展城市交通干线、机场等交通运输噪声影响调查,对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控。强化社会生活噪声管控,继续实施绿色护考行动,引导市民“广场舞”文明活动不扰民。

      《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附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9

      强化《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落实,优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加快声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以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为重点,加大工业噪声、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管力度,明确各类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主体

      划定63项重点工程 《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6

      开展城市交通干线、机场等交通运输噪声影响调查,对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控。7. 坚持底线思维,防范生态环境风险(1) 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提升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4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等需要保持安静环境的建筑物。第七十二条【施行时间】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午间、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2

      科学划定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1-11-16

      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措施,强化施工噪声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实时监督。

      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16

      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措施,强化施工噪声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实时监督。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11-09

      法院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印发!(附重大工程项目清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28

      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开展“静夜守护”“绿色护考”等噪声污染整治行动。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5

      强化城市声环境管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应逐步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落实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26

      逐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理,推进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推进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来源:新华社2021-08-20

      草案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未提供证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建筑施工作业的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8-20

      工业园区以生产为主,园区内建筑一般不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来信所述工业园区内的非工业用途的办公室、电商办公建筑是否可以作为敏感建筑物,需结合工业园区关于该建筑物最新的规划与用途以及当地管理部门的声环境管理要求判断,如无相关的依据,一般不判断为噪声敏感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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