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略阳县人民政府2022-11-11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对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时纳入监管范围,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0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黑土耕地污染防治;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严格准入管理。...各县(市)区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严格监管,不得违规办理土地供应等手续。
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快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完善公共管理和基本商业服务设施,优化城市交通体系,推进房地产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11-0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敏感用地再投入使用。...各级规划资源部门要将收储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地块,土地供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地块信息共享给同级生态环境部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01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因地制宜严格污染地块准入,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与修复。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探索实施污染土壤规模化、集约化修复。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10-27
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后耕地质量和土壤污染监管,确保修复后形成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确保对列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在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之前,不得调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10-26
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来源:山西省统计局2022-10-26
其中,金融业增加值增长7.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5%,带动服务业稳定增长。
来源:山西省统计局2022-10-25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10-25
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来源:常德市人民政府2022-10-24
完善市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有效融合公共管理,推进城市运行“一图通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20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10-20
以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开发、公共管理用地的关闭搬迁地块为重点,组织土地使用权人,优先开展调查评估,摸清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地块用途。...鼓励在编制涉及城市更新的详细规划时,督促相关当事人对用途拟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合理规划地块用途。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2-10-19
认真排查梳理全市范围内对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建立台账,我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试算结果为100%。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2-10-17
围绕医疗卫生和疾病控制预防、交通运输与安全、智慧城市与公共管理、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与贸易公平、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的迫切计量需求,开展计量关键技术和方法研究,加快相关计量标准建设和升级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13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来源:厦门生态环境2022-10-11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和腾退工业企业用地为重点,严格落实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保障“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二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09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为重点,有序推进风险管控。建立全州污染地块名录,适时动态更新。(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对拟回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涉土壤污染风险重点行业用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回收的,由所在地负责收储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2022-10-08
搬迁的;(二)垃圾填埋场、污泥处置场和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场所关闭或者封场的;(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用途拟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拟收回、转让的;(四)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