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1-09-07
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2021-09-06
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1-09-06
第二十九条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建立风电、光伏发电功率预测系统,电网调度机构根据其提供的发电功率预测情况,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电量收购,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1-08-30
《通知》明确,每年一季度,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电解铝企业专项节能监察;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节能监察结果、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及时确定需加价的电解铝企业名单和加价标准...要求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对电解铝企业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依据节能监察结果、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确定需加价的电解铝企业名单和加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电网企业根据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企业名单和加价电费总额收取加价电费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2021-08-30
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光伏产业步入大规模平价上网新征程,与此同时,光伏规模管理制度完成变革,变更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引导,并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来源:发改委网站2021-08-27
电网企业要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本经营区电解铝企业上年度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节能监察结果、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在每年4月15日前确定上年度当地所有电解铝企业应执行的阶梯电价分档、加价标准和加价电费总额,并将企业名单及应执行的阶梯电价分档、加价标准向社会公布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1-08-27
电网企业要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本经营区电解铝企业上年度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通知》明确,每年一季度,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电解铝企业专项节能监察;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节能监察结果、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及时确定需加价的电解铝企业名单和加价标准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08-27
要求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对电解铝企业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依据节能监察结果、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确定需加价的电解铝企业名单和加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电网企业根据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企业名单和加价电费总额收取加价电费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08-27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要求,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保障性并网规模按照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确定。
《通知》明确,每年一季度,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电解铝企业专项节能监察;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节能监察结果、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及时确定需加价的电解铝企业名单和加价标准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1-08-27
来源:内蒙古能源局2021-08-27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1-08-27
近年来,公司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完善中长期交易制度,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创新能源交易品种,向市场要动力,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8-26
内蒙古: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为20.5%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函。
来源:内蒙古能源局2021-08-26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函。...〕8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号),现将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1-08-26
同时,受端省引入西藏新能源等清洁能源,既可实现电力援藏,也能完成自身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责任,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尽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作者供职于南网超高压公司修试中心)
〕8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号),现将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