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2021-07-28
2020年以来,江苏省在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中推进危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7万人次,检查企业6.8万厂(次),排查环境隐患50935个,已经整治50345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1-07-26
开展涉vocs排放专项执法行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采取交叉执法、“点穴式”执法、飞行检查等方式,严查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26
第二十九条 园区环保机构在开展日常环保巡查过程中,如发现疑似环境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园区污染物排放监测;(三)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四)建立入园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入园排污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登记等情况;(五)对入园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保护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
来源:东莞生态环境2021-07-26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核实东莞市铝灰渣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实施清单台账动态管理,掌握铝灰渣(含二次铝灰)全过程污染防治信息;结合这次专项摸查发现的线索,督促企业整改存在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我部将对自动监测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核实反馈不及时、处理处罚不到位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1-07-23
对存在恶意偷排、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不得再次纳入。...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结合原则。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1-07-22
第二十二条 正面清单企业被动态移出后,两年内不得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存在恶意偷排、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监管等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永久不得再次纳入。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1-07-21
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结合原则。...存在恶意偷排、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将其移出正面清单企业名单,且自移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纳入。
来源:南国都市报2021-07-20
今年6月,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近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海南新美亚工业有限公司蒙水河水电站项目违反“竣工环保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136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7-20
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7-20
来源:黄河新闻网2021-07-19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近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对12类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和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19
流域上下游县(市、区)应当以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为契机,健全完善区域联防共治机制,共同推进流域保护与治理,联合查处边界地区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实现跨界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突发水环境污染应急事件联合处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17
聚焦发现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重复检查、随意监管、执法不公问题,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坚持计划统筹。
来源: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07-16
对当事人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1万元。
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1-07-15
第二十五条 正面清单企业存在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督促尽快整改。...第二十九条 正面清单企业存在恶意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或存在其他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环保产业》2021-07-14
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弄虚作假情况,黄润秋表示:“对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弄虚作假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陕西省政府2021-07-14
开展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加强辖区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7-13
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对举报、投诉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7-08
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地方各级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土壤法》等法律法规,对从业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文书的情况。